1、青少年未婚先孕
2010年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人口基金会和北京大学人口所联合发布的《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婚青少年中,约有60%对婚前性行为持较宽容态度,22.4%曾有婚前性行为,其中有51.2%的青少年在首次性行为时未使用任何避孕法。在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青少年中,超过20%的人曾非意愿妊娠,其中高达91%的非意愿妊娠诉诸流产。此次调查历时近2年,涉及1.64亿15岁至24岁未婚青少年。如今,未婚少女怀孕或流产的消息更加频繁的见诸报端:“初生婴儿被遗弃,父母均为未成年人;11岁女孩怀有葡萄胎,父母浑然不知;13岁的初中生拿压岁钱做人流;16岁女生做人流时不慎被医成植物人……”5年前,中学生或大学生做人流还会遮遮掩掩,现在,则是直接穿着校服就去了,种种现象实在让人痛心不已。青少年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还未具备为人父母的条件,但是他们却屡尝禁果,无视未婚先孕和人工流产对其造成的隐性伤害:在人工流产过程中,少女可能会出现大出血、子宫穿孔等并发症,术后还可能并发各种妇科炎症,多次流产甚至会导致终生不孕;在心理上,未婚先孕的事实必定会给少女及其家人带来负面影响,让他们觉得做了不光彩的事,从而抬不起头,心情压抑而无法抒怀,甚至还会造成两个家庭的矛盾而伤害彼此感情。这种种严重的后果反应出的不仅仅是青少年性教育的缺失,更折射出了社会道德监督的失职。
2、青少年性犯罪
2005年的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的数量已经占到我国总犯罪量70%,其中性犯罪的比例超过30%。犯罪年龄集中在14至18岁之间。如今七年过去了,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但是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案例和众多学者的数据分析预示着这比例一定是有增无减,而年龄也是更趋低龄化。以前青少年性犯罪势单力薄,多表现为qiang奸,但如今青少年性犯罪的情节日渐恶劣,团伙性暴力性的性犯罪案件增多趋势明显,qiang奸杀人、轮奸、鸡奸、性虐、奸淫幼女、强迫少女卖淫、网络裸聊等等,犯罪手段的残忍性、犯罪形式的多样性、组织性让成年人瞠目结舌,而且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天津市建新劳教所年龄最小的“轮奸犯”仅14岁,青少年性犯罪的年龄越来越趋低龄化。这和青少年性早熟、“黄色”影像的荼毒关系最大,当然家庭教育的缺失,道德观、价值观歪曲,法纪观念淡薄也是导致青少年性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
3、青少年性心理偏差的表现及成因
青少年性心理偏差是指青少年期出现的对于性的认识及活动方面的问题,常见的有青少年性识别障碍、性偏好障碍、性取向障碍,近年来,又出现了一种较受争议的性心理障碍即虚拟色情迷恋症。
4、性识别障碍
个体对自身生理性别的认同发生了紊乱,称之为性识别障碍。最常见的表现就是易性癖,又称性别改变症。其特征是从心理上否定自己的性别,不接纳自己的生殖器官及副性征。他们的穿着打扮、情感行为、社会交往、工作选择处处按与自身相反的性别去要求,不顾舆论压力和家人阻拦,坚决要求做变性手术。其实儿童早在3岁左右就确定了自己的性别身份,其后随着与外界的相互影响和社会对其的性别角色期待,逐渐形成一套符合自己性别身份的行为系统,但是有些儿童由于早期教育的缺失及不当,没有在关键期内确立明确的性别身份,这就为后来的性别识别埋下了祸根。虽然这类青少年并不占多数,但是越来越吸引眼球的“伪娘”“变性”现象让我们不得不警醒:对青少年正确的性别角色认同的引导与教育刻不容缓。
5、性偏好障碍
性偏好障碍又称性倒错,指采取偏离正常的行为来取得性满足的心理倾向。在青少年中较常见的有恋物症、异装症、窥阴症、露阴症等形式。恋物症指迷恋非生命物体,以此作为刺激物唤起性幻想和性冲动。常见于男性,迷恋对象常为女性的服饰。异装症:指穿着异性服装,主要是为了获得性兴奋。窥阴症:反复出现的窥视他人裸体或性活动,通常引起性兴奋和手淫。露阴症:反复或持续出现在公共场合向他人暴露生殖器,暴露时出现性兴奋。调查发现成人的这类问题大多开始于青春期,18岁以前开始的约占半数。性偏好障碍的形成原因大多从心理学的层面来解释,精神分析学派认为这与个体童年期被压抑的性心理发展过程有关,行为主义则认为这是习得的一种行为,但更准确的应该归咎于个体的动机和人格的部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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