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家庭计划研究所主持省内最大规模的高中职及五专在校学生性知识、性态度及性行为调查,以台湾专科高职、高中随机抽样1125个班级,总共有50150名学生接受调查,男生24884人,女生25266人。
学校教授生殖生理及避孕情形的情况已有一些进展,但在避孕方面,仍有约半数的学生表示,学校没教或在学校没有学到。
有半数学生表示,在「如何与异性交往」、「恋爱与择偶」方面,父母「几乎未谈过」。在「婚前与异性发生关系可能产生的问题」、「梦遗、月经或手淫方面的事」、「如何避孕」、「生殖生理或怀孕如何发生」、「性病与爱滋病」等方面,都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学生表示「父母几乎未谈过」。
在色情书刊、色情录影带、色情电话、色情歌舞等管道方面,七成以上的学生表示曾接触过二到三种;从未接触过的,男生不到3%,女生只有16%。
在性态度恋迁方面,现在的高中职及五专学生比12年前的学生更开放。以「是否可有性行为」为例,认为「与喜欢的人」即可的比例,男生从8%提高到21%,女生从1%提高到5%;如果是「与相爱的人」,则男生从19%提高到37%,女生从3%提高到13%;如果是「与订婚的人」,男生由36%提高到60%,女生由6%提高到29%,12年来开放程度不可同日而语。
有近四成的男生与二成的女生表示,只要彼此相爱即可同居;表示须等到结婚才可同居的比例,男生不过两成多,女生略多于四成。
有五到六成的男女学生表示,「非常介意」或「有些介意」未来配偶是否为「处男」、「处女」,不太介意的比例,女生比男生高。
男生比女生更在意自己的配偶是否为「处女」,但是男生却比女生更主张「相爱即可同居」,显示男生对贞操的观念相当偏颇。
对婚前性行为,认为「只要两人相爱或互相喜欢即可做爱,何必在乎是否结婚,结婚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占34.9%,「可以满足生理、心理的需求,不必刻意抑制许多困扰」占22.3%,「?有助於适应未来婚姻生活,促进未来婚姻幸福」占13%,「可以增进男女双方的感情」占12%,「做爱是很乐的事,应即时行乐」占2.4%,「很多人都这样做,不这样做很逊、落伍」占0.6%。
约有一成(4760人)的受访学生在受访时已有过婚前性行为。在有性经验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二第一次性行为时并未避孕,其原因,有半数表示因为「临时发生,没有预备」。有第一次性行为者,近四分之三表示没有导致怀孕,有11%造成怀孕,8%以堕胎结束,3%将孩子生下来。
学生初次性交的地点,自己或对方父母的家里占35.7%,自己或对方租住的地方占20.9%,旅馆、宾馆占9.2%,MTT、KTV店占7.7%,朋友家里占7.4%,妓女户占1.9%。
初次性交之性伴侣,相恋的爱人占63.8%,朋友、同学、同事(但未达彼此相恋)占20.9%,未婚夫、未婚妻占2.5%,以金钱交换的性伴侣占3.0%。有28.7%的人遭受过性骚扰。
问:青少年对可否有性行为的态度为何?
关于青少年对可否有性行为的态度,青少年对可否有性行为的态度,多数说「不可以」,但不论年龄性别仍有超过一成以上的青少年认为可以有性行为,高中职男生甚至达到近五成认为青少年可以有性行为。
问:青少年认为可以有性行为的理由为何?
青少年认为可以有性行为的理由,女生以回答「因为有爱情」为最多(占40.4%-46.5%);男生选择的首位则是「因为有性的需求」(39.3%-43.0%),其次才是爱情因素。男女生态度,在此也明显呈现社会价值的差异。
问:男女生认为青少年不可以有性行为的理由为何?
男女生认为青少年不可以有性行为的理由大多是「年纪太小」,有百分之六十左右,其次是「结婚以后才可以」,占了百分之二十至叁十。对青少年而言,结婚渐渐不再是性行为的必要条件了。至于担心怀孕或性病的比例相较之下都不高,可能由于其对性行为后果的了解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