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乘飞机赶往了广州,只是想给李未一个惊喜。其实广州与福州之间的距离并不远,飞机飞行不过1小时05分钟,可爱人不在身边,对于我便是咫尺天涯。
李未看到我的时候,惊喜异常。他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有着重情义的厚嘴唇和很英俊的剑眉。比我大一岁的他在广州一家船务公司担任CEO的职务。每天都忙碌着,不停地忙碌。这两年,航运业越发繁荣昌盛起来,而他的钱包也随之鼓起。那天我看到的他,像朵吮吸了足够养分而饱满盛开的花,那样的阳光灿烂。
久未相见的我们像两只抵死缠绵的鱼。他把我搂进他温暖的怀里,我整个人都纠缠到他身下,可当我们即将把彼此推向欢爱高潮的时候,我阻止了他的推进。我说,打住!我先去洗澡!不记得在哪里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上一个男人,就请你不要让他轻易得到你。
第二天李未上班,我把衣柜里的所有衣服都拿出来晒。老大不小了,我得开始努力学习做个贤妻良母。只是一抬头,迎着阳光,我就看见了衬衣上的口红印。
二
从广州回来,我还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事实。沾有艳丽口红的衬衫,像一面胜利的旗帜在阳光下飘摇。
我忍不住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引得路人纷纷同情地看着我,结果越加证明我不是在做
梦。原来两个城市的爱情,真的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二OO六年的四月一日,成了我刻骨铭心的日子。在临行前,我歇斯底里地将那些衣服都撕成了布条。李未的电话锲而不舍地打来,我很干脆地把手机卡退出,随手扔出了窗外。至于我租房内的固定电话,我将话筒拿起来,放在了一边。我决定要找个情人,找一个比李未更优秀的情人。我认定只有这样,才会觉得谁也不欠谁。记得张爱玲曾有一个关于爱人与情人之间的比喻:白玫瑰只是一颗无意掉落的饭粒,而红玫瑰也只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既然男人可以,女人何尝不可?
我选中的那个男人,和我同行,是个记者。据说他喜欢说黄色笑话,喜欢吹嘘自己敢做与自己名字同样的壮举,他叫罗奔。在我看来像这样一个口无遮拦,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最适合做一夜情的对象。罗奔二十有六,英俊潇洒,正是大好年华。我是在一个记者聚会上认识他的。那天的他,周围围绕着数不清的美女苍蝇、美女蚊子。我从十米外的方位逐步朝他靠近,像平常采访凶案现场一样一步步靠近,一层又一层小心地突破防线。当我出现在他面前,那份淡定,已足以让他目瞪口呆。后来,罗奔说,我的气质让他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三
在茶楼里,我淡淡地审视面前的男人。罗奔说得很多,但很得体,举止优雅,竟没有一句暧昧的话,看来他不是大家传说的那种,就有些后悔。但我是那种永远不知道后退的女人,终是受不得被人背叛的恶气,心一横就豁出去了。好歹经过一番电影序幕一样的前戏,我们就上楼进了房间。
房间是我开的,女人既然要变坏,就要坏得彻底,很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在海蓝海蓝的床单上,罗奔的手在我光滑的身体上游走。最后他说,方言,你要想清楚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是真的后悔了,满脑子都是李未的影子,心狠狠地疼了一下。本来是要说后悔的,可听罗奔一说,反而开不了口了。索性眼一闭,视死如归地说,不会是你自己要后悔了吧。罗奔竟叹了一口气,在我耳边轻轻说,你知道吗,我爱上你了!热气直往我耳朵里钻,痒得我心慌。我想说,不要,我后悔了。然而,一阵令人心碎的疼痛,我的泪水就下来了。看着床上的血迹,罗奔一脸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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