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对女子惨无人道的性摧残
【-】古代社会,女子要保守贞操往往比保全性命还要重要。所谓保守贞操,其意即一个女子,或是一辈子不和男子发生性交关系,或是只和法定关系人(惟一的一个丈夫)发生性交关系,否则就是“失贞”。“失贞”包括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再嫁和被强奸等等。
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女子,而不适用于男子。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交关系,充其量只可谓是“失德”,却没有人指为“不贞”,贞操观念是古代社会中男子专为女子而设的一种律例。
禁欲和“割礼”
世纪的历史学家圣格雷戈里在《法兰克的历史》一书中写道,法兰克地区的两个参议员各有一独儿独女,互相订了婚。结婚这天,这对年轻人被带到了婚床边。新娘面壁而泣,按照风俗,她的丈夫认为这一切都顺理成章。他例行公事般地询问她为什么哭泣,新娘的回答却令他吃惊,她说,即使哭上整整一生,眼泪也洗不去她的悲哀,因为她原来坚决要把她那“小小的、男人没有玷污过的身子”献给基督,而现在,她谴责自己的毁诺,去做一个凡夫俗人的妻子。她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忧愁已极,哭泣着把这些话源源道出,终于使新郎大受感动,并宣布:“如果她想戒除肉欲,我并无异议。”新娘万分感激,他们手握手地入睡了,这样他们保持了童贞,共享这张婚床一直到死。这件事被传为佳话,而圣格雷戈里似乎对此也深信不疑,以很大的热情在书中描绘了这一切。
如果说以上所述的还是一些“特例”,那么对女子施行“割礼”就是古代不少地区和民族之间的较普遍的现象了。施行“割礼”的目的是封闭女子的阴户,使男子不能“进入”,从而维护女子的贞操;或是割除女子的性敏感部位,使她们丧失性欲,从而维护贞操。这种做法在古阿拉伯、埃及和东非等地广泛流行。例如,东非的一些部落对青春期来临的少女实行这样一种贞操保护:割伤她们的两侧大阴唇,再使她们长久地以固定姿势躺着,直到两侧伤口愈合在一起,完全封闭阴户,不过在当中插入一小管以排出尿和经血。结婚时把它割开一小部分,生育前才完全割开,但产期一过,又再次实施手术,封闭大部分阴户。
还有一种“割礼”是切断女性性器阴核、阴唇(主要是小阴唇)的一部分,认为这样能使她们的性敏感变得迟钝一些。这些地方的女子大致在八至十二三岁时被施以“割礼”。在东非的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至于割除之法有很多种。某些部族是把针穿在阴核上,再用线拉起,以剃刀将它割断。至于阴唇,则用力拉长,用剃刀或玻璃破片从它的根部予以切除。女子被施以“割礼”当然如受酷刑那么痛苦,在这过程中甚至有人昏死过去。当行过“割礼”以后,就用冷水涤净伤口,敷上牛奶。在伤口尚未痊愈以前,她们必须睡在另一栋隔离的小屋内。
女子所以必须经受这种巨大的痛苦当然是被迫的,这完全不是出自她们自身的需要,而是出自男子对女子贞操的需要.。女子不应该对性有兴趣,这是恪守贞操的根本。“性是魔鬼”,所以男子也要对此保持警惕。基督教会一直提倡禁欲,并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工具是鞭子和棍子。隐士、修士、修女之间常常疯狂地相互鞭笞,他们认为,这样才能把魔鬼从自己的身上鞭打出去。在有些修道院里,一旦发现修士与女人单独相处,亲密地谈话,便施以禁食两天的惩罚,或者鞭笞两百鞭子。
古代盛行婚前验贞,即由丈夫或亲友察看新婚的妻子是不是处女,即丈夫是否有“初次使用权”。女子既然是属于男子使用的一种物品,她就应该是“新货”,如系“旧货”,哪怕只被他人使用过一次,也就要大大地“掉价”了。
同时,这还不仅仅是物品的“价值”问题,而且涉及到,女子如果婚前不贞,那么婚后也必不可靠;婚前既然已和他人有过性交关系,那么婚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也很可能是“野种”。在人类从群婚杂交向个体婚制过渡的过程中,有些部落有“杀首子”之风,就是因为当时群婚杂交的残余仍然存在,女子的婚前性行为并不少见,但个体婚制和私有财产的继承又要求子女一定要出自男方血统,所以为了防止妻子嫁过来后所生的第一个孩子是“野种”,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孩子杀掉。
女士用品 https://m.2s.tv/wo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