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农村留守女孩性安全问题”的调查博文发表后引发博友热议,并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今年三月,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歌星韩红曾将此问题作为议案提交全国政协;六一儿童节前夕,央视半边天也以“血亲”为题播出了关注农村留守女孩性安全的专题,我在该节目中再次呼吁全社会高度关注这个问题。
第一类现象:农村女孩被性犯罪分子列为首选的赚钱工具。从已侦破的案件看,主要是犯罪分子以引诱、欺骗、容留等手段逼迫农村女孩卖淫,且手段花样不断翻新,有的是以招工、介绍到外地工作为名义,也有的是假装谈恋爱,先引女孩上钩,然后逼其卖淫。如:一姓叶女孩,罪犯分子汪犯以与她谈朋友为名义,将她带进城,当晚与其发生性关系,还哄骗她说,一心想娶她,就是手里没钱,要她卖淫赚钱后就结婚,汪犯把她送到私人旅社,叶女每天至少接6个嫖客,每个嫖客给50元—80元不等,旅社老板提30元,剩下的钱全被汪犯拿走,叶女一分钱也没得到。后来汪犯又将叶女转到另一家只提20元的私人旅社,叶女卖淫时间长达1年之久。案发后,汪犯自己供认:一年中,他从叶女身上获得4万多元,而叶女接待了800多个嫖客,却一分钱也没得到,她还始终认为汪和她是在谈恋爱,她赚了钱后就可与汪结婚组成家庭。
第二类现象:在性犯罪中近年轮奸现象有上升趋势。这类犯罪主要发生在年轻的小混混人群中,他们经常几个人一伙,抓住女孩,拉到房间进行轮奸。如:有一16岁农村女孩和同伴在火车站附近玩,被几个小混混瞄住,上前把这个女孩搂住就走,同伴女孩阻拦,小混混照着这女孩就打,然后把那个女孩也一起拉进私人旅社,几个小混混上前按住两个女孩的胳臂和腿,把两女孩给轮奸了。
第三类现象:赤裸裸的性犯罪日趋严重,有的手段触目惊心。犯罪分子猖狂到什么程度?有一个丁姓犯罪分子开美容美发厅,店里的服务员都是从农村骗来的女孩,有的初中还没毕业。其中有一个女孩先被骗来被迫卖淫后,他们又逼她打电话给她舅舅和姑妈家,以介绍工作为名义将她的表姐表妹骗出来,姐妹三人都在一个美容厅里卖淫,而三家父母则都蒙在鼓里,还以为三姐妹在一个工厂打工呢。丁姓犯罪分子还逼迫另一个13岁女孩卖淫,女孩不堪忍受,偷跑回自己家里,丁姓犯罪分子竟然带着5个打手,叫上两辆出租车,直接开到女孩居住的湾里,向女孩的父母要人。女孩吓得躲起来,他们竟满湾搜人,还哄骗女孩的父母说,是女孩偷了他店里的钱,他们只要女孩回去上一个月班,把钱还完后就走人。后来家里人报警,派出所来人才现场将他们抓走。
第四类现象:女性从事性犯罪也呈上升趋势。有的女性先是受害者,后来自己又变成还人者。为什么女性涉嫌性犯罪居多?很多开私人旅社、美容厅和洗浴中心的都是女性,“嫂子”是她们的行话,要招徕小姑娘,需女性出去寻找,拉嫖客上门,也主要靠女性出头露面。如:某地法院审理判决了一个女性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案子。女罪犯30多岁,她先是受害者,被黑老板用2000元从另一个人手里买过来,买来后就先逼她卖淫,后来干脆包她做情妇,她后来就堕落为帮凶,帮着黑老板拉皮条。她经常回到自己村里,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取年轻女孩的信任,然后把她们带回自己租住屋子里,劝她们卖淫。若女孩们不同意,她就和黑老板两人现场脱衣,现场表演,教她们怎么发生性关系。接下来,她帮忙按腿按脚,让黑老板现场强奸,尔后控制女孩的行动,逼迫她们卖淫。这个女犯罪分子最后以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而黑老板则逃跑在外,公安部门已通牒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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