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信,以下所言并非下流淫秽,望不要做“淫者以为淫”的淫者。)
众所周知当人体某一部位达到一定的成熟和饱涨度时,心底就会衔生出一种欲望或饥渴的念头,其结果到最后往往需要适时的宣泄才得以平复。于是,性便在此时产生了。
《礼记》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其意很明确地指出男女之事一如饮食,乃生理上一种不可或缺的需求;同时也说明了性与饮食是站在同一个台阶之上,没有任何的道德标准可以去衡量它的对或错,该与不该,或许,有的仅是“我愿不愿意与这个人进行性交”等如此诸类纯属个人主观上的问题的解决。那么,基于与饮食同等重要的客观立场,性,理应是光明磊落和理所当然的,毫无半点淫秽猥亵之嫌。依各人想法不同,在为何性交要达到什么样的结果这一问题上产生了极大的分歧,例如有人为了传宗接代、后继有人,有人为了克尽己责、履行职业任务(如妓女),有人则单纯地为了寻求一刹那迸发的快感……可今此非重点所在,无谓深究。
依我个人愚见,在未达到最后的性交阶段之前,性交尚需二部曲来过渡促进,以此达到一种由浅及深的发展趋势。
一部曲:意淫。
顾名思义,意者,心思也;淫者,乱也;乃为在思想、心思上进行淫乱之意。它与性交的关系表现为:性交就像女人怀孕生子,它则是男人那未做足前戏之前就不会轻易进入女体释放可与卵子相结合的液体的命根子,双方之间已达到骨和肉般不可分割的地步。意淫的操作过程很简单,它仅需一个抽象或具体的对象来作为参照物即可。何谓抽象者?即由一些我们平时所看到或听到的字眼、画面、声音等无形的东西所组成,经由心里的过滤和筛选后再刻画出来的一个虚构的人物形象;而具体者,说白了其实是一个实质的人物形象,就如男人而言,不外乎以性感、丰满、美艳等符合心中条件的女人作为择定标准,例如林志玲、舒淇等人。总而言之,具体者比抽象者要容易和快捷,因为可省去幻想的时间,表现得更为直接;可抽象者却较具体者更完美,毕竟幻想中的人物总是十全十美的,而现实中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某些缺陷或不足。当然在排除异性之间的衡量准则之外,还有断背者(同志)也会以自己不同的喜好来选择性幻想的对象的。
意淫往往只适用于人多的场合,(要是在人少的地方恐怕不会仅是意淫,而是手淫了。)同理,在人多的公共场合也只能意淫,总不能因为某个对象正好符合自己的幻想要求准则而众目睽睽之下脱裤子要与他(她)进行性交吧。即使警察网开一面不以风化罪将你逮捕,对方也不见得就愿意与你性交。所以,意淫纯属个人行为,就如同马文才对祝英台的胡搅蛮缠一样,纯属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除了一厢情愿,除了以目光言语和思想进行挑逗淫乱之外,别无他策。
二部曲:手淫。
如果说意淫是男人未进入女体的命根子,如果说性交就像女人怀孕生子,那么手淫则是进入女体后那雄赳赳、气昂昂,正蓄势待发的命根子,由意淫的理论基础转为物质上的实践操作,乃为一种质的升华。它与意淫和性交的关系表现为:对前者而言它是过程,后者才是结果;对后者而言,它与前者均为前奏之一,只是层次深浅不不同而已。那么,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意淫与手淫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息息相交已达到了一种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程度:手淫离不开意淫,而有意淫在心里的人绝不会在到达手淫这一关键时刻就会戛然而止。总体而言,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浑然一体。
手淫是件大学问,在具体做法上已不像意淫那般单纯。它可经由一人以上的物件来促成(或假借他人完成)“淫”的结果,而所带来的快意和感受与意淫也全然不同,甚至更胜一筹。很简单,毕竟意淫只是一种纯粹精神上虚无飘缈的享受,可手淫却表现得更具体和实在化。于另一方面来说,手淫似乎同样可媲美性交,原因是在性交时必须同时兼顾到对方的感受所以难免不能尽兴,而手淫则可放任自己畅所欲为,全然以达到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作为最后准则。
手淫与人伦之间似乎造成了很大的冲突,特别对女性而言它更形成一种被拒绝和排斥的局面。
记得前天一群友蕊蕊对意淫与手淫(以下简称“两淫”)作出这样的评价??“两淫”是只有男人才会去做的事情。言下之意,她认为“两淫”只是男人的专利,女人可做可不做甚至不屑一顾。(所幸她排除了性交在外。但即使如此,后面的事实证明也只能说明她这话的自相矛盾。)当时乍听之下我觉得这女人真神了,怎么就有一种“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闲适呢。不过我最终还是没能认同她那仿佛真的事不关己的态度和意思,基于同群之谊,我觉得有必要纠正一下她所认知的错误思想和那犹抱琴瑟半遮脸般的虚伪。退一步来说,即使我相信女人真的不需要“两淫”这一说法,但女人总该吃饭吧,如此一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古训岂不成了空话、假话?为了说明女人确实需要“两淫”这个问题,在此我要先说一个名为“彼有淫具”的故事。
战时,刘备严格禁酒。某日他在与诸葛亮同行外出时发现附近一民家藏有酿酒的酒桶,顿时大怒,下令要诛杀违令的农民一家。诸葛亮见此也不多加阻止,而是令左右随从随便从路边抓过一个男人来,刘备责问为何?他平静回答:“彼有淫具。”刘备略一思索,即时醒悟:既不能凭一个人有生殖器(淫具)而断定他就一定犯了风化罪,又怎能凭一个人有造酒的工具而认为他会造酒呢?于是他立即下令赦放了农民一家。从此他对诸葛亮更加钦佩了。
故事的道理其实很简单,一个人拥有或可能犯罪的工具但并不能表示那人就是罪犯,就如同一个人持有一把可杀人的刀,不见得他一定会用那刀去伤人性命,也许他可能会用来剁骨头不定呢。刘备先前的抓人可说是以常人的逻辑顺势发展去推理的,后放人则属一种反逻辑的考虑结论与判断,乃反常思维,即逆向。我之所以要说这个故事,其意不在后者,结旨在前者。毕竟,以反常的基准用在一些实属正常状态的事情之上就不一定就是正确了。例如故事中“彼有淫具”的淫具(这里也包括女性的在内)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乃正常存在的事物,并不能一并划入“彼有酒器”而不造酒的范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的淫具除了只能做一些特定的行为之外再无他用。总不能叫我们用来吃饭或唱歌吧。就像我们的牌子,并非纯粹用来装饰表面和摆设的,而是要用来呼吸和辨别各种不同的气味。同理,既然我们在拥有正常存在的事物??淫具并不能作吃饭等功用和并不能代表因此就犯了风化罪的前提基础上,也不能纯粹仅作小解之功用,那么另一个作用便由此浮出水面??性交。可是性交的组成前提便是“两淫”,那么试问女人们,你们还敢再高呼自己不需要“两淫”吗?可见女人向来是虚伪和表里不一的,尤其东方女性。正是如此,我们也由“两淫”中引申出这样一个问题:东方女性在对待性这一正常事物上为何会表现出虚假、不真实的一面?据我个人理解,原因有以下二点:
1、性格羞赧所致。
这多少与中国的教育和传承了五千年的文化有丝毫联系。在性尚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年代就连男人都对此羞于启齿,更甭论女流,所以它只能被秘密局限于“闺房之私”。可一旦“闺房之私”要是稍稍被外界略知的话,那就要遭受到道德家们的苟评和唾弃。汉朝张敞为妻画眉被告至皇帝朝前,控以“帷薄不修”,张敞坦言:夫妇之乐,有甚于画眉者!于是,但被道德家们足足骂了两千年;清朝初年,大学者李墟在日记中记载:昨夜与老妻敦伦(性交)一次。也被足足骂了三百年。可想而知,在连所谓“道德家”的男人们本身都认为“闺房之私”实为见不得、听不得、说不得的情况之下,当时还尚未翻作主的女人又怎能凌驾于前。后来虽经过长时间的改朝换代,直到今日的社会形成,男人们才胆敢提起勇气在闲聊中以稍纵即逝的语速谈及性这一话题,可要才刚有点当家作主的样子的女人们也硬凑一腿的话,不是功力太浅就是脸皮太薄。鉴于此,女人因为性格羞赧而对性表现得虚伪应该是值得去原谅的。固然如此,但那仅局限于东方女性,因为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女性早早就有了性经验,并且随时还可以从她们的身上搜出那么几个避孕套来,而我们的东方小乖宝宝们在这样的年龄恐怕还赖在父母的怀中撒娇要糖呢。不过中国史上也曾有女人为自己的同胞们争过气,潘金莲的淫荡与武则天的纵欲多少也能改定一下东方女性并非个个性冷淡的历史。